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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汕头大学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录取规则
2010-05-27 来源:  浏览:0
  录取批次
  江苏2010年录取批次为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三小批(以江苏省文件公布为准)。
  浙江2010年录取批次为第一批院校专业(以浙江省文件公布为准)。
  湖北2010年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一)(以湖北省文件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一)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适用于江苏、浙江、湖北):
  1.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艺术类出档考生;
  2.考生统考专业成绩合格,参加汕头大学校考专业总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同时单科成绩要求素描、色彩均不低于70分,文化艺术知识不低于30分;
  3.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校考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统考专业成绩较高者;若考生统考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依此顺序类推文化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
  
  (二)采用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适用于山东、广东、四川、广西、江西、福建等):
  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除外)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若考生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较高者;依此顺序类推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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