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同济大学艺术本科专业(美术类)录取原则
2010-05-27 来源: 浏览:0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其中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要求达到同济大学规定的专业统考分数线),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同济大学录取程序。
2、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原则上不分文理,以合成分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考生,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