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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2013-09-03 来源:  浏览:0

    2013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本科录取原则:

  话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技术、舞台服装、音乐剧表演、京剧表演、歌剧表演(西洋歌剧演唱、民族歌剧演唱)、影视编导;

  演出制作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

  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影视制片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录取原则: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高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方向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该方向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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