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 | 学科 | 录取原则 | 学费(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本科四年 | 文理 | 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 5700 |
环境设计 | 50 | |||||
摄影 | 50 | |||||
动画 | 50 |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70 | ||||
机电学院 | 工业设计 | 90 | 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中外合作办学美术类 | 400 | 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 16000 | ||
摄影摄像技术 | 140 | 专科三年 | 专业课省统考美术专业合格线,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13000 |
说明:我校美术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暂定专业为: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以填报志愿时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表演类
我校表演专业分为“服装表演与营销”和“空中乘务”两个模块。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营销模块)的学生在服装学院就读,该模块男女生兼收,男生不超过该专业模块招生计划的20%。;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模块)的学生在经济管理学院就读,该模块男女生兼收,男生不超过该专业模块招生计划的25%。新生进校后,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分模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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