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年音乐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音乐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后,填报了相关专业志愿,我校将按志愿优先、分专业方向按照其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即高考原始成绩与省级招办认可的高考加分累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区分文理科,采取文理兼招、统一排序的方式,即按照在该省文理科的总计划数依次排序录取,不再区分文理科,无单科要求。
2、录取时参考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全面复查。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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