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昌吉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志愿填报及录取
1、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相关专业志愿(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省区除外)。
2、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后,我院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布的《昌吉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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