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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大学2013年聋人普通专科录取原则(含美术)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中州大学2013年聋人普通专科录取原则(含美术)

录取: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中州大学负责录取。录取名单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2)考生分数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

  (3)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总分排序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

  (4)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可在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加分办法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录取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26日,录取名单于2013年4月30日前在中州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3.注册:

  聋人普通专科考试属单独招生,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必须在5月份全部完成,我校要求被聋人普通专科录取的考生于2013年5月6日—8日交费(学费、书费)注册,逾期不再办理注册手续。考生办理注册手续后,学校不再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4.管理:

  考生经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管理。

  5.毕业待遇:

  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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