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13年江苏省美术类录取原则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泉州师范学院2013年江苏省美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文理科兼收
3、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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