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3年美术类录取原则(华侨、港澳台地区)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汕头大学2013年美术类录取原则(华侨、港澳台地区)
符合《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资格且非色盲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汕头大学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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