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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和录取

  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3年4月上旬以信函形式发放《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也可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或科文学院网站查询;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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