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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北华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吉林省和湖南省招收省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吉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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