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线(无生源地艺术类本科线或者线低于当地二本线65%的,按照当地二本线的65%折算)
2.生源地省市艺术统考合格
3、专业一试成绩合格
4.根据“专业二试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5.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6.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7.专业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
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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