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录取原则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2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必须通过考生所在地艺术类省控线,按
西安美术学院校考成绩择优录取(该专业在陕西省无招生名额);
(3)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文化课必须通过考生所在地艺术类省控线,专业按
西安美术学院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5)音乐学专业
陕西省:文化课须通过本省艺术类省控线,专业以本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其它省:文化课须通过本省艺术类省控线,专业以西安美术学院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012年考生信息填报:
陕西省考生填报信息:报考代码8028
艺术(不分文理)类代码:01绘画、02雕塑、03美术学(美术教育)、04美术学(美术史论)、06艺术设计、07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0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09摄影、10动画、11中国画、12音乐学(音乐教育)
录取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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