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欣赏的一般规律
2014-04-24 来源: 浏览:0
书法欣赏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有它本身的规律。研究和掌握这些规律,便可找到书法欣赏的途径。
一、书法欣赏需要反复地观赏玩味 书法欣赏既是一种认识活动,也就必然要遵循着人类认识活动的一般规律,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不是进行一次就完成的,而是不断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书法虽是点画、结体、章法等具象构成,但作为艺术品欣赏时,必须透过这些现象领略其力感、情感、气韵、风格......等所产生的蕴涵美,所以书法艺术又具有相当抽象的特点,这就更需要较长时期的静观默和反复的揣摩玩味。有时面对一幅作品,粗看似乎平淡无奇,细看才发现有惊人之妙,以致越想看,越看越爱看。相传唐朝书法家欧阳询有一次在外出途中,偶然发现晋代书法家索靖写的碑竟然流连忘返,不能自己。他先是站着看,然后坐着看,最后索性睡在碑下,细细看了三天才离去。 在欣赏书法艺术过程中。还要求对不同的书家作品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其异同,这样才能深入理解前人包括本书对著名书法作品所作的艺术特点的概括;才能作出自己恰如其分的评判;才能把自己的欣赏水平提到更高的阶段。这些都需要在反复玩味之中才能获得。
二、书法欣赏的能动性 书法被誉为“有情的图画,无声的音乐”。书法欣赏也像美术、音乐欣赏一样,离不开联想和想象。袁昂《古今书评》说:“师宜官书如鹏羽未息,翩翩自逝”;“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皇象书如歌声绕梁,琴人徽”......。这些形象的描述,显然都是运用联想和想象的结果。如果欣赏者仅仅像认字一样把书法作品看成一些刻板抽象的符号,那就根本谈不上书法美的欣赏。再者“不论石刻或是墨迹,表现于外的。动的势,今只静静的形势,今只静静地留在静的形中,要使静者复动,就得通过耽玩者想象体会的活动,方能期望它再现在眼前,于是在既定的形中,就会看到活泼地往来不定的势。在这一瞬间,不但可以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神采,而且还会感觉到音乐般轻重疾徐的节奏。”(沈尹默《书法论丛》)这说明,书法欣赏是积极的,能动的,只有这样,视觉形象才有可能与动觉结合起来,使视觉控制转化为动觉控制。要想通过书法欣赏来写水平,也只有依赖于这种积极的能动的欣赏才能实现。
三、书法欣赏带有主观色彩 书法欣赏既然是一种艺术再创造,就必然带上再创造者的主观色彩。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人们对这种审美的主观性的生动说法。书法欣赏因人而异,各有所爱:有的喜欢欧体的险劲美,有的喜欢颜体的浑朴美,有的喜欢柳体的挺美,有的喜欢赵体的遒丽美......。即使同一个人,随着年龄、文化素养、实践经验乃至情绪等变化,对同一件书法作品也会有不同的审美感受。这是书法欣赏中的正常现象。但这并不是说书法审美没有标准;可以任何艺术都是有一定的审美标准的,我们不能片面强调书法艺术审美的主观性而否认书法美的普遍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