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乐 类 专 业 | 科 目 | 要 求 | 备 注 | |
初试 | 1、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初试的视唱和模唱占100分(带入复试计分),复试的演唱和器乐演奏占200分。 | |
2、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
复试 | 3、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
4、器乐演奏 |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 |
(2)美术类省级统考科目与要求:
美术类 专 业 | 科 目 | 要 求 | 备 注 | |
初试 | 1、素描 (人物头像默画) | 用铅笔或碳笔 |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 |
2、速写 (人物全身动态默写) | 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 |||
复试 | 色彩 (静物默写) | 用水粉或水彩 | 素描、速写、色彩每科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
(3)其他音乐类省级统考科目与要求:
其 他 音 乐 类 专 业 | 专 业 | 科 目 | 备 注 | ||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 | 1、自选朗诵 |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 ||
2、朗读指定新闻稿 | 新闻作品一篇(抽签选定),同时上交才艺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复试 | 1、指定朗诵 | (抽签选定) | |||
2、话题评述 | (抽签选定) | ||||
②舞蹈 | 初试 | 基本功 | |||
复试 | 1、综合素质测试 | 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舞蹈表演 | |||
2、舞蹈 | 独立表演一个舞蹈作品 | ||||
3、加试技巧项目 | |||||
③服装表演 | 形体条件、舞台技巧、才艺展示、口试 | ||||
④艺术教育 | 初试 | 音乐类:声乐/器乐(二选一) 美术类:(1)素描;(2)速写。(成绩带入复试) |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 2、素描和速写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 ||
复试 | 1、以音乐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素描。 2、以美术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色彩、声乐。 |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声乐和器乐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00分。 2、美术类的声乐满分100分,素描5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 |||
⑤音乐学(南音方向) | 初试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民歌演唱/乐器演奏(四选一) |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 | ||
复试 | 1、南音演唱、演奏或民歌演奏、乐器演奏; 2、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3、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 ||||
⑥影视表演 | 初试 | 自备朗读(散文、小说、诗歌、寓言3分钟以内,体裁不限)、自选歌曲(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 | |||
复试 | 形体展示(舞蹈、形式、体操形式不限)、艺术展示(声乐、器乐、魔术、曲艺 、即兴表演任选一种)、命题表演(语言、声乐、形体综合测试) |
(4)其他美术类省级统考科目与要求:
其 他 美 术 类 专 业 | 专 业 | 科 目 | 备 注 | |
①书法 | 初试 | 临帖(根据提供的字帖复印件为范本,按原有章法临写,成绩带入复试) |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实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临帖的复试成绩 | |
复试 | 创作(根据所提供的诗歌创作一幅书作品,章法合理,书体自定) | 临帖满分100分,创作满分100分 | ||
②摄影 | 专业理论、实物摄影 | 专业理论150分,实物摄影150分,考点提供数码相机,考生也可自带数码相机(要求拍摄画面像素不小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EG)。 |
二、报名
1、符合《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所有报考省内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3、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同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办法与文史、理工类相同。
4、报名结束后,所有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报考类型等)须在省高招办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公示。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还应在所在中学公示包括报名采集照片在内的有关报名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的考生报名信息(含照片)由省高招办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到省级统考设点高校招生办。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
1、各类省级统考时间安排:
(1)音乐类
专 业 | 报到时间 | 初试、复试时间 | 备 注 |
音乐类 | 从1月5日开始 |
(2)美术类
专 业 | 报到时间 | 初试、复试时间 | 备 注 |
美术类 | 14时前 |
(3)其他音乐类
专 业 | 报到时间 | 初试、复试时间 | 备 注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10-17:00 | ||||
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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