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本网记者 陈松) 记者今(28)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已正式排定,录取工作最早将从7月7日开始。其中,提前批次将从7月8日开始。
7月8日——10日,提前批:
军事(武警),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含西南大学师范本科专业)、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等。
7月13日——15日,本科第一批:
教育部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对口招收职教师资班的高校等。
7月20日——22日,本科第二批:
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外的本科院校,对口招收高职班的院校等。
7月28日——29日,本科第三批:
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的联办学校等。
8月4日——6日,专科第一批:
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8月12日———14日,专科第二批:
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的联办校等。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第一批:
省内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层次,录取时间为7月7日——10日。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第二批:
省内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时间为7月18日——22日。
公开征集志愿安排:
普通高校提前批7月10日左右,本科第一批7月16日左右,本科第二批7月23日左右,本科第三批7月30日左右,专科第一批8月7日左右,专科第二批8月15日左右。
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批次7月11日左右;专科批次7月23日左右。
在录取中同一批次内,若须第二次征集志愿,则第二次征集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省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在确定自己被录取以前不要远离报考所在县(市、区),并一定要在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的畅通,同时,主动向县(市、区)招办了解情况,以免错失再次征集志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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