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010-05-24 来源: 浏览:0
1、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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