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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工商大学美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2010-05-26 来源:  浏览:0
  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录取;
  2、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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