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定
2010-05-27 来源: 浏览:0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或我校艺术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各省详细录取办法请到学校网站查询)。
各省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
该省艺术招生计划数=该省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全国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数
该省合格证发放数=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4
注:部分省份要求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省级统考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校考考试和录取,请考生注意本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