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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新疆)
2012-03-12 来源:  浏览: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民语言 、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均为非定向免费师范教育专业)、艺术设计、绘画(非师范专业),其中美术学(民语言)本科五年,其余均为本科四年。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

全国共计招收180名,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学费6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五、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领取报考登记表。

2.考生领取报名登记表后,对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

六、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备注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3月1日——3月2日3月3日 
喀什 喀什师范学院3月8日——3月9日3月10日 
奎屯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3月8日——3月9日3月10日 

七、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 (人物头像写生,八开素描纸,考试时间120分钟)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水粉或水彩纸,考试时间120分钟)

3、速写1全身静态写生、速写2全身动态写生(八开速写纸,考试时间各15分钟)

4、创作(命题创作,八开素描纸,考试时间120分钟)

5、、口试(在创作考试期间进行)

八、考生须知

1、在取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名参加新疆师范大学校考。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 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自备。

4、素描、速写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色彩水粉、水彩任选;创作限单色或淡彩。

九、录取及待遇

1、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最新政策执行。

3、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云和西部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高彦明海联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十、联系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0991-4332596;美术学院:0991-4332150

http://www.xjnuart.org/ http://msxy.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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