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不安排测试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测试,采用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安排专业测试。教育部亮牌通报和往年有不良表现的院校,我省将限制招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含的专业,招生院校不得按艺术类组织专业测试和招生。学校擅自发放的合格证一律无效。省内院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测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
为规范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继续承办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此外,今年又新增加淄博、东营、菏泽承办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凡批准在我省进行测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统设考点安排一次专业测试。
合格证发放比例增至1:5
与2006年相比,我省扩大了合格考生范围,规定省内院校按招生计划1:4至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0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6日前将《合格证》发送至考生。考生需于4月7日至9日持招生院校发给的《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凡持无效合格证或没有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不得按艺术类确认类别。
艺术专科增设院校服从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文、理科考生相同。考生志愿信息卡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专科批三个志愿栏。与往年相比,2007年艺术专科批将设二个顺序院校志愿,并增设一个院校服从志愿,顺序院校志愿栏各设一个专业志愿。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取得《合格证》院校的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与本人《合格证》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所有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艺术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可选报文科或理科的本科二批、三批院校和专科二批院校志愿。
省内两高校文化控制线可降20分
省招考院划定艺术类本、专科全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校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自行划定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考生若没有取得所填报院校的合格专业成绩将不予投档。省外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将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投档,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省内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以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记者 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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