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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情况
2014-09-02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  浏览:0

    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山东省艺术本科一批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专业

科类

批次

录取

文化/专业
  最高分

文化/专业
  最低分

书法学(师范类)

艺文

本科一批

17

428.0/177.67

325.0/162.3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艺文

本科一批

3

358.0/105.67

320.0/100.33

动画

艺文

本科一批

2

462.0/175.67

331.0/141.67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本科一批

6

506.0/163.0
 
综合分:328.0

334.0/150.0
 
综合分:243.5

广播电视编导

艺理

本科一批

3

435.0/160.0
 
综合分:297.5

345.0/152.0
 
综合分:248.5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本科一批

1

414.0/81.0
 
综合分:246.835

330.0/79.67
 
综合分:205.5

美术学(师范)

艺文

本科一批

7

472.0/191.0

322.0/164.0

美术学(非师范)

艺文

本科一批

1

374.0/168.0

349.0/160.33

舞蹈学(师范类)

艺文

本科一批

8

353.0/119.33

353.0/119.33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艺文

本科一批

7

473.0/81.33

333.0/74.67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艺理

本科一批

1

468.0/79.33

468.0/79.33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

艺文

本科一批

2

420.0/179.67

339.0/164.33

音乐学(师范类)

艺文

本科一批

17

466.0/170.0

326.0/138.33

音乐学(师范类)

艺理

本科一批

3

321.0/140.33

321.0/140.33

音乐表演

艺文

本科一批

2

457.0/86.0

368.0/84.0

  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书法学”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动画”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内外均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艺术教育”专业以云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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