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学院创建于1959年。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644.79亩,现有专任教师77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1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551人。教师队伍中,全国优秀教师7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1人,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8人次,江西省首届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共66人,江西省名中医28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4人,博士生导师24人。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确认有资格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高等院校。拥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攻读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09年3月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460人。设有本科专业21个(其中,音乐治疗专业是全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开设也是唯一开设的),涉及医、理、工、文、经、管等6大学科门类,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6个,省级示范性硕士点2个。学校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江西省重点学科23个。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对中药学专业的认证(试点)。两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别于2001年、2009年获得教育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近5年,学校共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37项,省部级项目326项,年均科研经费6004.92万元。近5年,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6项、新药证书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有28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
二、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简介
江西中医学院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于2005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系我国普通高校中首个独立设置的音乐治疗专业,学校大力支持音乐治疗专业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基地。
2010年10月,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获批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同年,被列入江西中医学院校级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音乐治疗学科组荣获“优秀学科组”称号,学校现为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校党委书记刘红宁教授连续3届当选学会副理事长。
本专业师资结构合理,拥有多名教授、副教授及客座教授,学校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研讨等学术交流活动,建有“江西中医学院音乐治疗研究中心”,“大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大学生双惟爱心艺术团”等为教学、科研与学生创新实践服务的平台,设置有个体音乐治疗室、团体音乐治疗室,音乐心理实验室、催眠治疗室、舞蹈房、智能开发与感统训练室,见习、实训、实习基地日益完善。
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全面的大学文化素质、系统的音乐理论与技能教育,接受音乐治疗临床训练和专业实践教育,毕业后能胜任综合医院专业音乐治疗、心理咨询,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特殊教育教师,应用音乐艺术科研或群众文化艺术管理等工作。
学校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 位 | 招生对象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音乐治疗) | 四年本科 | 文学学士 | 文科生 | 45人(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2、2013年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广西、广东、福建、江西7个省(区)招收本科生45名。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江西、广东、福建三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音乐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 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黑 龙 江 | 2013年1月12、13日 | 2013年1月14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河 南 | 2013年1月19、20日 | 2013年1月21日 | 郑州大学南校区 |
广 西 | 2013年1月24、25日 | 2013年1月26日 | 广西师范大学 |
浙 江 | 2013年1月29、30日 | 2013年1月31日 | 杭州师范大学 |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考试内容 | 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 成绩比重 | 曲目要求 | 说明 |
音乐技能 | 声乐、钢琴、器乐、舞蹈 | 70% | 自选1首曲目备考 | 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有副项作为加试 |
音乐素质 | 五线谱视唱,听音模唱 | 25% | 抽卷面试 | 个别面试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 5% | 即兴问答 | 个别面试 |
(注意:不设笔试,声乐唱法不限。)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给专业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核发专业合格证及成绩单;不合格考生不另寄发成绩单。所有考生可于2013年3月2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
5、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办法
1、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文科生,考生需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专业成绩为各省分别排名。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录取时,如出现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学费:9200元/人·年,住宿费:800元/人·年
七、联系方式
江西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7118988
江西中医学院人文学院 咨询电话:0791-8711868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兴湾大道 邮编:330004
网址: www.jxtc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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