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3-01-11 来源: 浏览:0
淮海工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淮海工学院是江苏省委、省政府1985年为呼应国家进一步加快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在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连云港直接创办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世纪之交,根据全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均具有50年以上办学历史的江苏盐业学校、连云港水产学校和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淮海工学院。历经数十年建设、改革和发展,淮海工学院已成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一所初显海洋特色的多科性大学。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等多项荣誉。2010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淮海工学院为全国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目前占地2246亩,固定资产总值10.56亿元,校舍面积54万多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600人,在校学生20000人。下设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学院、东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研部,设有58个本科专业,专业门类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八大学科。 学校建有一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学科研能力兼备、理论实践并重、德学双馨的教师队伍。940位专任教师中481人具有高级职称,716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其中正高126人,博士195人。100多位教师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国内外高校聘为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近几年有多位教师分获“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江苏省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被列为江苏省“333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教育厅“青蓝工程”新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获得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被评为江苏省教育厅“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拥有“海岸带经济与陆桥物流管理”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江苏省“青蓝工程”创新团队。 淮海工学院艺术学院是淮海工学院富有特色的二级学院。目前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兼收并蓄的办学理念,从2012年开始采用大类培养的方式(大类名称:设计学,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入学后前两学年不分专业,学习各类基础应用课程,第三学年开始选择专业。此外,学院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较高专业视野和理论素养,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设计艺术人才。学院拥有一支以博士、硕士为主体的中青年教师队伍,建有综合材料工作室、模型工作室、数字艺术工作室、动画工作室、摄影工作室、陶艺工作室等一批校内实践场所,与省内外多家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历届毕业生多在苏锡常、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选择就业,并获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二、招生计划 省份 | 安徽省 | 山西省 | 河北省 | 广西区 | 江西省 | 计划数 | 20 | 20 | 30 | 15 | 15 |
(注:新生入学后再分具体专业) 三、专业考试、报名 类别 | 省份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美术类 | 安徽省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山西省 | 太原师范学院 | 1月17~18日 | 1月20日 | 河北省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1月31~2月1日 | 2月3日 | 广西区 | 广西师范大学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江西省 | 江西师范大学 | 3月2~3日 | 3月4日 |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3)领取《淮海工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8开画纸,人物默写)(满分150分)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满分150分)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用具。 4、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淮海工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5、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书》。考生可登陆淮海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218.92.9.157/zsxx/。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四、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区、市)招办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五、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书》(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合格),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六、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根据文化统考成绩与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 七、学费标准:6800元/生.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淮海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 邮政编码:222005 联 系 人:王统军、刘恩林、王栋 联系电话:0518—85895135 、85895139 、85895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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