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2013年安徽省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
2013-01-14 来源: 浏览:0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 层 次 | 学 制 | 安徽省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科 类 | 环境设计 | 本 科 | 四年 | 32 | 9000 | 文理兼招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视觉传达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动画 | 9000 | 文理兼招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0 | 9000 | 文理兼招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省 份 | 考 点 | 类 别 | 报名测试地 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安徽省 | 合肥市 | 非美术类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美术类 |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美术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 素描、色彩(专业测试总分200,素描、色彩各100分)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视唱、听音、节奏; 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
五、录取原则: 在安徽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 1、美术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⑵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美术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
近期艺考热点:招生简章 艺术院校招生 院校录取查询 试题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