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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
2013-01-15 来源:  浏览: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美术)专业合格考试招生简章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创办于1977年,先后于1989年、1991年、1999年率先在我省设立了装潢、服装、环艺三个本科专业方向。现设有艺术设计、美术学二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漆画、国画、油画等八个专业方向。其中,美术学为江西省重点学科﹑江西省高校“重中之重”建设学科﹑江西省特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为江西省品牌专业。艺术学获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江西省首批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立项建设项目,进入“311工程”。
    艺术设计学院下设二个系一个部,即艺术设计系、美术系、研究生部;学院现有教职工70名,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6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名,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名,江西省首届平面(包装)设计大师1名,首届中国平面设计师1名,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1名,江西省高校学科带头人3名、骨干教师2名;全院在读本科生1299人,硕士研究生95名;学院设有8个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10个,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0余万元。
    学院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承担了江西省首届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及全国中小学美术骨干课程教学﹑全国中等职业师资培训等任务,并成功举办了江西省第一届、第四届服装设计大赛,第一届江西省环境艺术设计大赛、江西省漆画提名展、江西省第四届、第六届漆画展、江西省改革开放教育成果二十周年、三十周年成果展、中国首届东方漆艺学术论坛,担任建国五十周年江西省国庆彩车设计工作,参与建国六十周年江西省国庆彩车设计制作等工作、江西省第一届硕士研究生美术作品展览等系列活动,学院美术协会在原《美协会》的基础上创办了《交流杂志》,并培育了一大批优秀艺术创新人才。

一、招生计划
    艺术(美术)类专业合格考试是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简称“校考”。

专业名称

全国招生计划

设置校考省份计划拟投放数

学制

学历

艺术设计

210

160

四年

本科

美术学

90

70

注:
    1.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2.各省计划分配原则:首先按往年情况初步拟定,最终按报名数量计算,计算方法:该省该专业计划=(该省该专业报名总数/全国该专业报名总数)*该专业省外计划总数。

二、招生范围
    学校设置了校考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才可录取我校,设置校考的省份具体见附表(一)。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省艺术(美术)类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获得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序号),不限艺术文、理科类;
    (二)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报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符合身高要求:女生1.68米及以上、男生1.78米及以上,且具备模特的基本素质;
    (四)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方式
    (一)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二)不接受考生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艺术(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生180元。
    (五)各省具体报名办法以各省招办﹑各考点通知为准。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
     每生考试科目为两门。方案一:素描、色彩;方案二:素描、设计基础;方案三:素描、服装表演。
     广东省考生考试科目采用方案二,其他省份考生考试科目均采用方案一;方案三仅适用于报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
    (二)考试要求
      1.素描:人物头像(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
      2.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
      3.设计基础:命题装饰画,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
      4.服装表演:形体测试和才艺展示,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六、文化考试
    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认可并使用考生高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市、自治区)高考。

七、合格证书
    参加方案一或方案二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获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两专业合格证书;参加方案三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获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原则上按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于4月开始可登录招生就业网(http://zsjy.jxst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核对报名信息。学校将于4月份按考生核对后的地址寄发合格证书,不合格考生不寄发成绩单。

八、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线上,专业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队”。即对符合生源地投档条件,且获得学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公式为: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30+校考二门科目分数/校考二门科目总分*70;

九、入学复查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  枫林校区:9200元/年;  红角洲校区:12000元/年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83835961、艺术设计学院0791-83880313、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83805935。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
    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edu.cn

附表(一):2013年艺术类(美术)专业合格考试设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名称

1

广西

1月31日-2月1日

2月2日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2

江苏

1月30-1月31日

2月1日

南通大学钟秀校区

3

河南

1月17-18日

1月19日

郑州大学

4

河北

3月4-5日

3月7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校

5

广东

3月1-2日

3月3日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院

6

安徽

2月19-20日

2月21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7

浙江

2月1-2日

2月4日

杭州师范大学

8

贵州

1月21-22日

1月23日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9

辽宁

1月27-28日

1月29日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

10

黑龙江

1月23-24日

1月25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11

福建

1月31,2月1日

2月3日

福建师范大学

12

甘肃

1月30-1月31日

2月1日

兰州城市学院

13

山西

2月21-22日

2月24日

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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