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将在“第十九届美术冬令营”中进行专业测试,选拔热爱
艺术设计、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及美术理论研究的优秀生源。本届“美术冬令营”不举办其他活动,仅对报考艺术设计、造型艺术和艺术史论三个招生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及文化测试,时间为两天。
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清华大学录取体检标准,同时要求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3、省(直辖市)级重点中学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生源基地实验学校”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形式:函报(北京市考生可直接递交);
2、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2月15日;
3、报名要求:
②填写《报名表》并打印;
③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④邮寄报名表。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A338室(邮政编码:100084)。请在信封上注明“冬令营报名”。
4、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通过者,学院将在 “
http://ad.tsinghua.edu.cn”下的→“招生消息”→“本科生招生信息”→“最新消息”中公布,请考生于12月29日后查询。并按下列的报到时间到美术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领取专业准考证。
三、报到时间及要求
1、 报到时间:2007年1月 1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1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2、缴纳费用:报考费共计250元;
3、报到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专业准考证。
四、招生专业、测试科目、学制及报名要求
招生 专业 | 专业方向 | 所属系别 | 专业课 测试科目 | 文化课 测试科目 | 学历 |
艺术 设计 050408 | 染织艺术设计 |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 (满分250分) | 1.语文 2.数学 3.英语 (共3小时,满分300分) | 本科(四年) |
服装艺术设计 |
陶瓷艺术 | 陶瓷艺术设计系 |
陶瓷设计 |
平面设计 | 装潢艺术设计系 |
书籍设计 |
广告设计 |
室内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景观设计 |
产品设计 | 工业设计系 |
展示设计 |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信息设计 | 信息艺术设计系 |
动画与游戏设计 |
造型 艺术 050404 | 中国画 | 绘画系 |
油画 |
版画 |
壁画与公共艺术 |
雕塑 | 雕塑系 |
金属艺术 | 工艺美术系 |
漆艺 |
玻璃艺术 |
纤维艺术 |
艺术 史论 050407 | 艺术设计史论 | 艺术史论系 | 1.素描(3小时) 2.综合口试 (满分200分) |
美术史论 |
备注 | 1、专业各科满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综合口试100分。 文化各科满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综合口试:主要测试考生文学艺术基本常识与文化素质。 4、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文理兼招且面向全国招生,学院代码:10003 5、艺术史论专业:文理兼招,但文史类考生面向16个省市(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福建)招生;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 6、考生可在同一招生专业下选报两个专业系。 |
五、专业及文化测试时间
1、专业测试时间:2007年1月13日全天;文化测试时间:2007年1月14日上午。
2、专业测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限水粉或水彩。
3、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具(含4开画板)、用品自备,试卷纸由学院统一提供。
4、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
六、成绩查询
请考生于1月底通过拔打声讯台电话:010-16898908查询本人的测试成绩和认定结果,查询认定原则,请登陆学院招生网址。
七、认定及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的专业及文化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凡达到我院认定标准者,我院将于2007年1月底寄发《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第十九届美术冬令营认定证书》及《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考试通知书》。持有上述两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凡所在省组织统一专业测试,考生均须参加,未取得省级统测合格证书者,高校一律不得录取(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测试除外)”,请考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报考艺术设计专业、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若高考总分不低于清华大学在当地文史类或理工类正常录取分数线下60分,即予以录取。
注:取得认定证书的考生,请于2007年4月5日前,将本人获得的由所在省高招办编制的艺术联考考生号(或高考号)及本人参加省专业统测的结果,以传真或电话的形式报送我院。
八、其他
1、 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 学费标准: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专业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3、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清华大学及我院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九、相关提示
1、 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报名及测试费用恕不退还。
2、 文化测试没有指定复习范围。
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传真:010-62798175
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A338室(邮政编码:100084)
6、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