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音乐学类
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全省统一考试的通知
鄂高考﹝2014﹞24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将于2015年开始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实行全省统考(以下简称“艺术类全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继续实行美术与设计学类全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现将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全省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类别划分
(一)音乐学类: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音乐学类统考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即音乐理论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
(二)舞蹈学类: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该类别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组织实施;表演专业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服装表演专业由武汉纺织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湖北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于参加高考的前一年11月下旬,到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凭发放的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www.hbea.edu.cn),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报名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艺术各类别。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各类别中专业可否兼报,详见各类别专业考试细则规定。
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于11月底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考生报名信息。
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网站进行专业类的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网站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网站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专业统考的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类别及内容
各专业类别统考范围、考试方式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为准。
1.音乐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理论专业(含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和指挥方向)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基本乐理 | 笔试 | 300分 |
听写与音乐听辨 | 笔试 | |
音乐常识1 | 笔试 | |
视 唱 | 面试 | |
特长展示 | 面试,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
(2)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音乐常识2 | 笔试 | 300分 |
特长展示 |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朗诵四项中任选一项。 |
(3)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基本乐理 | 笔试 | 300分 |
听写与音乐听辨 | 笔试 | |
视 唱 | 面试 | |
声乐演唱 | 面试,限美声、民族唱法 | |
钢琴演奏 | 面试 |
(4)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基本乐理 | 笔试 | 300分 |
听写与音乐听辨 | 笔试 | |
视 唱 | 面试 | |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主试科目) |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 |
特长展示(辅试科目) |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朗诵四项中任选一项,且不与主试项目重复。 |
※面试科目含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舞蹈表演,其中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实行拉帘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和科目分值等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2.舞蹈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作品辨析 | 笔试 | 300分 |
节奏模仿 | 笔试,规定在4小节以内 | |
基础测试 | 面试,考察考生形体条件和舞蹈基本功 | |
舞蹈表演 | 面试,考生自选曲目进行表演 | |
特长展示 |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三项中任选一项 |
※面试科目含形体条件和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其中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实行拉帘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和科目分值等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3.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