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山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结束,录取情况如下:
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新媒体艺术)计划:零计划,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524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高考满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200)的4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60%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但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2、舞蹈学计划招生2人,舞蹈(女)实际录取1人,录取专业最低分8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计划招生4人,其中音乐学(师范)实际录取3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505分,专业课成绩占40%(按高考满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10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民族器乐表演)实际录取1人,录取专业最低分94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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