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 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以身高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校考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考生凭此证,在填写高考志愿时方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详情可点击查看:2014年东北电力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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