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合格认定办法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 = 校考成绩÷3 + 联考成绩;
其他省(区、市)考生:专业成绩 = 校考成绩。
其中校考成绩为我校组织的色彩、速写、素描成绩之和。
考生从4月中旬起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高考录取原则
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详情可点击查看: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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