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报志愿条件凡总分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补报志愿的资格,不是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第三批专科B类及提前批专科B类院校的志愿补报。各类考生补报最低资格分数线为:普通类300分;体育类文化分500分,术科分70分;美术类提前批专科B类院校文化分300分,术科分140分;音乐类提前批专科B类院校文化分300分,术科分40分。
三、补报志愿程序
1、8月21日起,考生可通过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分数在补报分数资格线上的考生均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
3、补报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补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补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考试中心于8月21日8:00~8月22日16: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补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补报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自行上网补报志愿后,须在8月22日8:00-16:00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8月23~24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体育类不得同时兼报。
5、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广东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6、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考生补报志愿时不要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并且不允许同时打开两个IE窗口,以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
五、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一)投档原则投档原则:以考生重新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二)投档顺序
1、按省招生委员会原划定的分数线(即6月27日公布的分数线)投补报1-3志愿的考生,接着按调整分数线(即在录取过程中省招委会对因部分院校生源不足而调整后的分数线)投补报1-3志愿的考生。
2、对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视录取情况在补报资格分数线上或在资格线下根据考生原志愿适当调整分数投档。
(三)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体育类的总投档控制比例为1:1.0,投档时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缺额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缺额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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