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艺术校考考点为福建师范大学,详细校考内容,可参照如下介绍:
校考考生
(一)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各院校指定的校考考点报名并参加与省级统考合格证书相对应类别的校考,未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校考。
(二)在我省设有校考考点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参加该院校的校考;未在我省设点的,考生须按院校指定考点参加校考;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学校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校考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均由各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四)2014年我省确定福建师范大学为省外院校在闽组织校考的考点。
校考院校
获准在我省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专业规范校考组织工作,并接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招生院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考生持有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类别。
1.拟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外院校,应于
2.2014年各校考院校的校考合格生源数与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4:1的比例确定,在各自院校网站上公示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发放校考成绩合格证书,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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