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上海)如下: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总分及单科成绩)、艺术类专业成绩报考资格线。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文化成绩总分 | 文化单科成绩(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 艺术类专业成绩 |
绘画(国画)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65分 | 我校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将于2014年5月在《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
绘画(油画) | |||
绘画(版画) | |||
雕塑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 无 | 市编导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音乐学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50分 |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美术学 | 1.外语:不低于90分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2.考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专业名称 | 录取办法 |
绘画(国画) | 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素描+色彩+速写)×(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 |
绘画(油画) | |
绘画(版画) | |
雕塑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专业名称 | 录取办法 |
数字媒体艺术 | 1.凡以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的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按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前25名的考生,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1.根据该专业投档考生的文理科比例来确定文理科分计划数。 |
音乐学 | 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演唱、演奏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美术学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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