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考网

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3-08-26 来源:  浏览:0

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 (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音乐学、表演、美术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学、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分)×90%+文化权重分;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权重分+文化权重分。其中音乐学、表演专业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10%,美术类专业权重分=专业考试总分 ×(100÷专业总成绩[满分])×80%),美术类文化权重分=文化考试总分×(100÷文化总成绩[满分])×20%)]。

  2、符合条件者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 中国美术高考网第一大网MKao美考网——每日第1时间为您倾心报道 >

近期美术高考热点:2013高考信息美术高考网艺术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高考网

扫码关注“美术生好帮手” 即刻一键查询
全国50万美术生及家长共同关注的公共微信服务平台 一键查看全国各省统考及各院校艺术专业招考信息陪你奋战艺考,助你完美收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