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学科被评为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学校现已成为以文、理为主,文、理、史、教育、经管、法、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多科性师范院校,并且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2年为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开幕式演出承办单位,并取得圆满成功!2013年我校艺术类招生现已开始,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学院!
一、招生专业
2013年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17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2013年艺术类专业全国招生计划表
层次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报考科类
拟招生人数
专业性质
本科
音乐学院
音乐学
文科艺术
80
师 范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科艺术
150
师 范
音乐表演
文科艺术
25
师 范
舞蹈学
文科艺术
20
师 范
舞蹈表演
文科艺术
10
师 范
美术学院
美术学
文科艺术
90
师 范
动画
文科艺术
30
非师范
绘画
文科艺术
35
非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科艺术
27
非师范
环境设计
文、理科艺术
28
非师范
传媒科学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科艺术
60
非师范
广播电视编导
文、理科艺术
110
非师范
戏剧影视文学
文、理科艺术
100
非师范
广告学
文、理科艺术
30
非师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文科艺术
30
非师范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文、理科艺术
130
非师范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文、理科艺术
150
非师范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已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含)以上、女生身高1.63m(含)以上;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吉林省美术类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则要求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统考合格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需要到考生所在省份我校指定考试点报名参加考试,不能跨省参加艺术考试。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到吉林省考点参加考试。
吉林省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2013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三、热点关注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年度音乐学院新增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本教育项目采取“4+0”和“2+2”两种培养方式。我校与俄方学校制定共同的教学计划,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先进师资。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春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学生在前两年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即有机会到俄罗斯完成后两年的学业,达到俄方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俄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本)。该合作办学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我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今年是第三年招生,也是省内高校唯一的特色专业。自开设以来受到社会上广泛关注,报考考生积极踊跃。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团结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适合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空乘、地勤等领域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学生通过学习空中乘务与礼仪知识,接受空乘服务、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技能训练,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技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同时通过文化素质课程和专业实习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文化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高级空乘或地勤人员。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路乘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空乘院校从事管理、文秘、教师等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中外艺术歌曲,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两首曲目,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中外艺术歌曲,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两首曲目,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三)音乐表演(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考生须自备两首中外艺术歌曲(通俗演唱考生自备两首歌曲)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二胡、琵琶、单簧管、小提琴、低音提琴、小号等):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四)舞蹈学(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限时3—4分钟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五)舞蹈表演(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限时3—4分钟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 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 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 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
(七)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20分.(2)作文,满分80分。
(八)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曲艺、朗诵、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200分。
2.笔试:(1)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2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80分。
(九)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面试:形体风度、语言表达、才艺展示(1分钟)等三项,满分400分。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详见《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招生简章》。
(十)美术学(师范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绘画、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表
次 序
考 点 名 称
报 名 日 期
考 试 日 期
考 试 专 业
招 生 范 围
1
长春师范学院
2013年1月12—14日
2013年1月15、16日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
吉林
2
长春师范学院
2013年1月15—17日
2013年1月18、19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吉林、内蒙古
3
长春师范学院
2013年1月15—18日
2013年1月19日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吉林
4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3年1月24—25日
2013年1月26日
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美术类
黑龙江
5
其他省份的考点及报名考试时间陆续发布
六、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于学费较高,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以上规定若与国家或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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