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开始报名。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
据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下称“自治区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下称“校考”)两种形式。我区2013年组织全区报考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暂不组织统考。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下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自治区统考和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现场确认时间在1月6日-7日,统考时间为1月8日,全疆设乌鲁木齐、奎屯、喀什三个考点。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现场确认时间在1月13日,统考时间是 1月15日-19日。考生须到自治区招办指定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和参加统考。
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得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在2013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学校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须按学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区外本科高校需在我区设点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于2月20日-3月3日进行,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
未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校考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合格标准,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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