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2014-02-11 来源: 浏览:0
美术类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美术、美术教育、服装设计、装演、学前教育(美术部分)
(1)加试科目
素描静物组合写生
色彩静物组合写生
(2)考试内容范围
衬布、水果、玻璃杯、酒瓶
(3)素描、
色彩可共用一组静物
素描用铅笔或碳笔写生
色彩用水彩或水粉工具写生
(4)评分要求及标准
素描、色彩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量化的评分方法,对学生的画面的多种因素综合评
分换算成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90一100分为优秀 70一89分为良好
60一69分为及格 59分以下为不及格
评定等级具体要求:
①构图
优秀: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具有较强的韵律和节奏感。
良好:基本上符合构图的规律,画面比例均衡。
及格:局部构图不合理,不影响画面的整体部局,有一定的构图基础。
不及格:画面构图不合理。
②形体比例
优秀:形体比例准确,造型完整。
良好: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
及格:能把握比例关系,形体无明显错误。
不及格:比例失调,造型杂乱。
③色彩关系
优秀:色彩关系准确,画面生动和谐。
良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
及格:能表现出色彩写生的基本因素。
不及格:整体关系失调,
色彩混乱。
④质感与空间关系
优秀:画面生动地表现质感与空间关系。
良好: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
及格:基本上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
不及格: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⑤画面整体处理
优秀: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良好: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及格:基本上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
不及格:整体布局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