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招生章程公布的2005年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贵州省招办所划定的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在此基础上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各文化分数线:舞蹈学240分,音乐表演300分,表演、绘画、雕塑320分,艺术设计3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