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采用生源所在省艺术联考成绩,艺术类(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我校校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艺术类(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学前教育专业招收音乐类、舞蹈类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类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入学后,学生按教育类培养,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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