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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录取规则
2013-09-22 来源:  浏览:0

校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288364

网址:www.bict.edu.cn

  一般规定

  1.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20%范围。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按规定招收非一志愿考生。

  3.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艺术设计及摄影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通过我院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理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科考生及不分文理省市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记入总分。

  身体条件:录取时,体检要求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单科成绩: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口试成绩较好。

  外语语种:本院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分数级差:理工、文史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按一定的分数级差安排专业。

  优惠政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考生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投档时计入总分,录取时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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