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考网

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2013-09-16 来源:  浏览:0
    来自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最新消息,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正式公布,包含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省内)、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省内)、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2年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招生简章四个部分。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省内)

一、招生计划

学校

专业

人数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生)

贵州师范大学

美术学

47

本科

四年

6300

艺术设计

47

本科

四年

6900

摄影

11

本科

四年

6300

绘画

30

本科

四年

6300

动画

12

本科

四年

6300

贵州师范大学

求是学院

美术学

130

本科

四年

10000

艺术设计

170

本科

四年

10000

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

60

本科

四年

10000

    注: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1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簿)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并领取2012年贵州省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登记表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并带上,到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美术学院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并领取2012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
    2、考试时间: 2012年1月3日
    3、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各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往年录取分数参考:
        贵州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贵州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贵州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七、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2492(美术学院),监督电话:0851-6700589

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一、招生计划

学校

人数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生)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

110

本科

四年

6300

贵州师范大学(舞蹈学)

3

本科

四年

7000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音乐学)

180

本科

四年

10000

    注: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1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均可报名。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簿)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请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贵州省2012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表复印在一张纸上),到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音乐学院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2012年贵州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交纳专业考试费:150元/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2月18-19日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0-25日
    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音乐学院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今年我省师范类音乐学专业仍实行统一考试。
    1、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五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2、视唱练耳(必考)。
    3、评分办法: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要求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时间6分钟以内,打击乐有小鼓、玛琳巴、排鼓、中国大鼓、排鼓与大鼓套打考生自选一样考试)
    作曲: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电子音乐制作:①笔试(乐理及和声基础);②钢琴(车耳尼849及以上练习曲或作品一首,即兴演奏歌曲一首)。
    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要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级招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未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只能办理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科类确认手续。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各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在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一律自备。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2115(音乐学院),监督电话:0851-6700589

扫码关注“美术生好帮手” 即刻一键查询
全国50万美术生及家长共同关注的公共微信服务平台 一键查看全国各省统考及各院校艺术专业招考信息陪你奋战艺考,助你完美收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