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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0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2-02-14 来源:  浏览:0


学校简介
筹建中的海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49年秋,是海南省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座落在美丽的热带岛屿海滨度假旅游城市——海南省海口市,校园椰风流韵,芳林叠翠,环境优美,是海口市花园式单位。

海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高等师范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是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四部委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海南师范大学现有13个系,5个教学部,14个研究所,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 38个本科专业。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海南省网络中心、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海南省出国人员外语培训中心、海南省生态环境教育中心、海南省第二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机构也设在这里。

海南师范大学现有专任教师600多人,其中,院士(特聘教授)2人,教授、副教授近400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7人,省优专家22人,还聘请外籍专家多人。

海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2万多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0377人,成人教育学生12000多人,外国留学生近100人。其毕业生素以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而深受社会欢迎。

海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泰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有关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互派学生交流培养,开展学术交流或合作办学。

在新世纪,海南师范大学将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特色和影响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美术学(书画方向)、艺术设计(有平面、环艺、服装、数字多媒体等四个方向)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培养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本专业教学的教育工作者。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初级和声、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与欣赏、合唱、歌曲创作、指挥基础、中国音乐史与作品欣赏、外国音乐史与作品欣赏、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教学论、声乐、钢琴、手风琴、形体与舞蹈、即兴伴奏、多媒体音乐教学技术、音乐美学、声乐理论与教学法等。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培养能在各类文艺团体、中小学校、文化(艺术)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现代舞基训、编舞技法、舞蹈史、舞蹈概论、技巧课、乐理与视唱、舞蹈解剖学、舞蹈名作欣赏、舞蹈教育学等。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本专业教学研究和管理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中国画、版画、透视学、解剖学、创作与构图、工艺美术、雕塑、书法篆刻、电脑美术、教育学、心理学等。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书画方向):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开拓创新意识的书画类复合型专业人才。可从事书法、美术方面的教学及理论研究或相关工作。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文字学、中国书法史、古代书论、书法欣赏与创作、中国绘画理论、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造型基础、设计基础、中国画、色彩等。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艺术设计: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设计概论、工艺美术简史、中外设计简史、书法篆刻、造型基础、色彩画、中国画、基础图案、构成设计、材料装饰基础、电脑美术基础、商业摄影、字体设计、设计表现技法、标志与图形设计、电脑版式编排设计等。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及省份
    1、招生地区:2006年计划在全国11个省市招生,其中在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安徽、山西、江西、江苏等8个省份设点组织专业考试,其他省市认可其联考成绩。
    2、招生计划:招生计划260人,其中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70人,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35人,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70人,美术学(书画方向):25人,艺术设计:60人。

招生考试及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美术学(书画方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应具备较好的学习音乐、舞蹈的生理条件;
3、考生类别是艺术(文)的考生才能报考;
4、现役军人报考须持有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介绍信。

二、报考方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重复考试。
2、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报名;
3、按生源省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
4、须填写《报考登记表》一份;
5、交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
6、专业考试时,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三、考试科目: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声乐或器乐、视唱、听音。满分12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100分、视唱10分、听音10分。
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自备剧目或组合、身体软开度、技能技巧、动作模仿、即兴表演。满分100分,其中自备剧目或组合35分、身体软开度15分、技能技巧15分、动作模仿20分、即兴表演15分。
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素描、速写、色彩。满分23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30分。
美术学(书画方向):书法临贴、书法创作、素描临摹。满分230分,其中书法临贴100分、书法创作100分、素描临摹30分。
艺术设计:素描、速写、色彩。满分23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30分。

四、考试时间、地点(附后)

五、专业考试成绩公布

1、专业考试成绩按省份按专业或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的3-5倍颁发合格证(另,我校也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的: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规定)。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时间是3月底或4月初。网址是:
www.hainnu.edu.cn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文化分数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8800元/年,住宿收费标准:500-12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
邮编:571158
电话:0898-65888710  0898-65880571(传真)
联系人:韩  娟
 
2006年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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