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工商大学录取查询
2013-09-16 来源: 浏览:0
省份 艺术类综合分 文史类 理工类
北京469.75
天津
河北621.5
山西583.583
内蒙古507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602.667
安徽609.5
福建
江西610.25
山东
河南613
湖北
湖南656
广东
广西603
海南
重庆
四川578
贵州
云南
西藏
甘肃
宁夏 613.78
青海
新疆
上海
陕西626
(艺术类省考生要求校考合格且省联考合格,数学、外语单科成绩50分以上,使用折合校考成绩的考生要求数学、外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不分文理统一按“实际高考文化分数+校考专业成绩(含折合校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排名全国前10名优先
录取)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严格把握高招录取政策,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遇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向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让我们一道维护高考公平,维护学校声誉!
招生监察电话:010-68984687
传真:010-68984570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招生办公室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