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6日至8月11日进行
2013-09-16 来源: 浏览:0
7月6日,备受关注的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全面展开。昨天,江西召开了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江西省委、省政府以及江西省高招委、教育厅等部门将尽力把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做好。
今年江西省继续在文史、理工的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和体育类的二本、三本批次,以及美术类的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录取,即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要求执行“三分之一”的原则:对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中间三分之一的考生尽量不退档,对最后三分之一的考生由高校择优自主确定是否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和民办本科层次院校在省内外招生的录取通知书继续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同时继续设置“新生电子照片栏”和防伪标识,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式样和编号都将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7月6日至8月11日,江西省高考录取的工作在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白鹿会馆举行,五个批次录取时间分别为:
7月6—10日,提前批次本科录取;
7月13—17日,第一批本科录取;
7月21—25日,第二批本科录取;
7月29—8月2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录取;
8月4—11日,高职(专科)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