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了今年高招录取政策、规则和招生纪律。其中规定,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于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肢体残疾考生,高校不得拒绝录取。此外,高二学生参加高考,除取消成绩外,来年不得报考。
总分相同则看单科成绩
我省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含省属本科高校)列入第一批本科招生计划数,军事院校(含国防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志愿情况单独划定。
录取时按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定向)、第二批本科(含定向及本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等五个批次依次进行。文史、理工类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二本、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文科总分相同,则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文综分数;理科总分相同,则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理综分数。
据悉,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未完成计划院校,再网上征集志愿,今年我省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11日结束。
此外,还规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严惩组织“高考移民”行为
省教育考试院还重申了高招考试、录取方面的纪律,其中,对于考试作弊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在其应届毕业当年,则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同时,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旦出现这些: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答卷;在招生考试中行贿受贿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未达标准的学生;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等行为,将被处调离岗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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