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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公布
2013-08-19 来源:  浏览:0

  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登陆“艺术专业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1、我校将于4月中旬公布各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成绩排名。

  2、各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素描色彩各200分。

  3、湖南、江西、江苏、山东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4、湖北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 模唱6% 、 形体形象7%。

  5、咨询电话:027-87943727、8794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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