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省外)
(适用于山西、湖南、河南、河北、广东、广西、福建、辽宁、黑龙江、四川、重庆、贵州、江苏、江西、甘肃、内蒙古的考生)
云南艺术学院是全国七所综合性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硕士研究生授予单位。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是云南艺术学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创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文华学院于2002年1月24日由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 2004年1月18日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11号文件正式确认为独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文华学院坐落在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春城昆明,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公寓、餐厅等基础设施齐全。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文华学院被列入新城区搬迁的高校之一,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文华学院依托云南艺术学院优质的教学管理和人才资源的优势,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并不断完善教学水平的监测、评估体系,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现有教师231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79人。文华学院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厚基础、宽专业、重能力、求创新”的办学传统,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实用性复合型的艺术人才。现有音乐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戏剧系、舞蹈系、传媒艺术系、经济与管理科学系7个系,开设了音乐学、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1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1个管理类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面向云南和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2880余人,学院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比例和被授予学位证书的人数均位居云南艺术学院二级学院前列。
文华学院的教学、科研、创作不断取得丰硕成果。我院院长陈劲松的“复合型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荣获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一等奖;副院长廖开荣获第四届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为项目负责人的云南省高校《基础素描》被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精品课程;正处级调研员康建中荣获第二届云南省高校音乐教学名师。
近年来,学院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带领系主任、辅导员查检学生出勤情况,组成工作组深入各系进行调研、开展教学情况大检查,狠抓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学生在专业学习和艺术实践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美术系、艺术设计系的毕业生在云南省博物馆成功地举办了毕业生作品展,并出版了质量较高的毕业生作品画册。2010年6月以廖开副院长为代表的美术系9件作品入选参与瑞士国际画展。2010年我院承办了“目瑙纵歌盛会”、东亚高等教育合作论坛的专场演出、“东盟10+3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研讨班” 的接待演出、承办首届“中国昆明原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演出等各项大型活动,受到了领导、专家、学者们的一致好评和赞扬。2010年国庆期间,独立打造的大型哈尼族原生态音·舞·诗·画舞台剧《阿密车》在云南艺术学院实验剧场公演,获得巨大成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2010年舞蹈系、戏剧系8名同学在上海世博会云南馆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演出,向世界展示了云南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人文景观,也展示了文华学子蓬勃向上、积极健康的当代大学生风貌。舞蹈系师生参加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八届“桃李杯”全国舞蹈大赛一举荣获一、二、三等奖共六项;学院编排演出的《重彩•佤山》荣获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一等奖;“喝彩•云南”——云南省2008年度第五届文化精品工程优秀奖和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蹈史诗铜奖等。
2011年文华学院预计在云南、山东、山西、湖南、河南、河北、广东、广西、福建、吉林、辽宁、四川、重庆、贵州、江苏、江西、黑龙江、甘肃、内蒙古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2011年招生专业考试安排:(一)凡是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二)在云南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和云南艺术学院非统考成绩进行录取;(三)在山东省与云南艺术学院联合组织非美术类专业的考试,考点设在潍坊和济南,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四)在吉林省我院组织非美术类专业的考试,考点设在长春艺术实验中学,美术类专业使用吉林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一、2011年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情况及考试类型
系别 | 招 生 专 业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专业成绩使用说明 | ||||
音 乐 系 | 音乐学(师范类)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 键盘、管弦/打击、 现代音乐)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美 术 系 | 绘画(国画、油画)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雕塑本科 | 5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美术学(师范类)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艺术 设计系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民族饰品设计与制作、建筑景观动画设计)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动画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戏 剧 系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舞蹈系 | 舞蹈学(师范类)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传媒 艺术系 |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音响导 演、电脑音乐制作)本科 | 4 | 15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 本科 | 4 | 20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摄影(影视摄影)本科 | 4 | 20000 | 使用考生所在地的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 |||||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文化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本科 | 4 | 11000 | 该专业招收普通文史类、理工类高考考生,按文化成绩进行录取,不需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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