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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2010年北京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013-09-17 来源:  浏览:0

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不考虑加分因素,使用原始成绩。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文化课达到各省市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依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有表演类专业联考的省市地区,专业课成绩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无联考的省市地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地区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报考美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艺术设计专业的录取情况:
综合成绩最低分:文 286.5 理 290.5
文化成绩最低分:文 341 理 364

报考美术类本科一志愿一专业为动画专业的录取情况:
综合成绩最低分:文 284 理 277.5
文化成绩最低分:文 368 理 342
近日待在京艺术类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我校将公告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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