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
文科绘画专业计划21人,录取21人,最低319.4分;
文科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27人,录取27人,最低316.4分;
理科绘画专业计划8人,录取8人,最低272.8分;
理科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14人,录取14人,最低274.8分;
河南省艺术本科A段美术类专业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江苏省
历史类:计划23人,投档23人,最低投档成绩478分。按照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绘画专业录取5人,最低302.8分;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18人,最低303.6分。
物理类:计划2人,投档2人,最低投档成绩441分。按照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绘画专业录取1人,最低290.6分;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1人,最低278.2分。
江苏省美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山东省
绘画专业计划7人,录取7人,最低538.35分;
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18人,录取18人,最低541.7分。
山东省艺术类投档规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广东省
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6人,录取6人,最低501分;
绘画专业计划4人,录取4人,最低500分。
广东省美术类投档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必须双过线,投档分数=文化课成绩×40%+美术成绩×2.5×60%。
5、山西省
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6人,录取6人,最低综合成绩285.64分;
绘画专业计划4,录取4人,最低综合成绩282.36分。
山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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